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日消息,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增进民生福祉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部署要求,推进落实国务院批准的《“十四五”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《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 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》,10月28日下午,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司召开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专家座谈会,就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的整体思路、主要原则、重点任务,听取专家意见建议。
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司、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和小城镇中心、地理空间信息中心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室、中国科学院地理所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、清华大学、复旦大学、上海交通大学、中咨公司等单位专家分别作了交流发言。
与会专家结合自身研究领域,围绕建设高品质生活城市概念内涵、建设目标、重要问题等方面进行了交流,提出了政策建议。专家一致认为,开展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工作要坚持4个重大原则。
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、人民城市为人民,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,既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问题,改善基本民生需求,又创造条件引导群众参与城市建设过程,共建共享品质生活。
二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将城市的规划建设、公共服务、生活服务、人居环境、人文精神、群体融入、社会治理等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谋划、推进实施,让城市彰显活力、包容、韧性、温度,让居民更有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、归属感。
三是坚持分类施策。根据城市的人口规模、空间布局、产业结构等因素,区分东中西、大中小、人口流入流出,因地制宜、精准施策,实现协调发展。
四是坚持循序渐进。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既要尽力而为,又要量力而行,既需要精心设计蓝图,又需要久久为功推进,要从有效治理“大城市病”破题,从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、多层次需求入手,从最急迫最紧要的事项抓起,抽丝剥茧、攻坚克难,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,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解,逐步将高品质生活城市建设推向纵深。会议强调,要结合城市更新,做实推进高品质生活城市的工作抓手,统筹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、美好生活社区、生活服务“领跑型”企业、便民服务场景和优质服务项目,积极探索完善高品质生活城市第三方评价。